現(xiàn)在電動牽引車的使用越來越頻繁,可許多人使用時卻貪圖一時方便,不顧其使用的安全規(guī)范,有些人甚至對安全規(guī)范都不熟悉,以下是就是廈門叉車公司匯總的電動牽引車使用安全規(guī)范,希望對您有所幫助。
一、機車頂拉任何車輛時,未達到停車位置,嚴禁摘掛鉤和連接鏈環(huán)。
二、機車司機必須按照規(guī)定行車線路,操作規(guī)程及有關(guān)安全措施進行作業(yè),嚴禁擅自改變作業(yè)方式。
三、每臺機車牽引的礦車數(shù):煤車不超過13輛;矸石車不超過10輛;材料車不超過13輛;人車不超過6輛。
四、機車牽引重車運行時,駛近彎道及接近井底車場時,必須減速行駛,運行速度不得超過2米/秒。
五、雙車道錯車時,空重車道司機必須在相距100米外減速行駛,錯車時,無論牽引任何車輛的機車,運行速度都不得超過1米/秒。
六、在所有雙車道車場頂、拉車前,必須有操車工、班隊長現(xiàn)場指揮并將所頂拉的車輛牢固連接,頂拉車時,機車必須在礦車的前端或后端進行頂拉車作業(yè),嚴禁機車在另一條道內(nèi)用鋼絲繩牽引或棍棒、錨桿支頂?shù)姆椒ㄒ苿拥V車。機車司機必須聽從操車工、班隊長的指揮,頂拉車速度不得超過1.5米/秒,聽到停車信號,必須立即停車。
七、使用前必須進行認真檢查,若裝車不牢靠,易滑動、竄動的物料,必須及時通知相關(guān)負責人員進行捆綁牢固可靠后,方可使用。
八、嚴禁使用花欄車裝載杉桿、水泥及細小物料。